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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2016年工作总结
2020-12-1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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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文件

银铁检院(2017)2号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兰铁检察分院党组的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和改革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和平安铁路建设。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推进平安铁路建设

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以“平安铁路”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设施等严重威胁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暴力、涉毒等影响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伪造、倒卖车票等扰乱铁路运输秩序,非法占有铁路列车配件等铁路领域内外勾结侵害铁路利益等涉及铁路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犯罪。

坚决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认真落实慎捕慎诉,对铁路多发的异地作案、流窜作案、居无定所人员、吸毒人员作案情形,强化“两个延伸”侦捕诉讼程序衔接,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3件6人。

强化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为充分发挥铁路检察机关刑事检察职能,加强对平安铁路建设活动的司法保障,我院成立了平安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平安铁路建设工作方案》,把严厉打击暴恐犯罪、破坏铁路设施犯罪,深入开展“打盗销”专项行动和紧紧围绕矛盾化解狠抓综合治理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平安铁路建设。

二、坚持惩防并举,着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立足铁路运输主战场,集中力量查办辖区内铁路运输生产和管理、物资采购、重大工程建设和关键环节职务犯罪案件。

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出铁路特色,将“两联系两促进”与“两好两促”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主动与辖区内站段及工程施工部门对接开展专项预防活动。

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利用举报宣传周的有利时机,深入管内银川、石嘴山、中卫、迎水桥、固原、平凉、庆阳等地区,深入开展“刑九”及举报相关规定宣传,历时一个月,行程1000多公里,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为拓展案源渠道奠定基础。

三、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今年先后3次深入到铁路乘警队、刑警队、治安队及车站、货场派出所等开展车交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立案监督专项监督活动。坚持提前介入侦查和讯问嫌疑人制度,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及不规范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严把案件质量关。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一是开展刑事交付执行监督1人。二是开展财产刑检察监督。三是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开展专项监督检察,就安全问题、被监管人员人权保障机制、监管活动合法性问题,查隐患补漏洞,确保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落实。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抓长、抓细,行成“理念不断更新、问题不断整改、机制不断健全、公信不断提高”的工作新常态,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今年9月份,由案管中心牵头,对我院2015年办理的全部案件开展评查,进一步端正了干警执法理念,促使人权意识、程序意识、无罪推定意识、独立行使检察权意识和“审判中心”意识深入执法各环节。

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确保案件质量。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和《案件安全防范工作预案》等制度,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坚持案件办理重要节点、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制度,注重不同诉讼阶段的衔接和配合,强化侦、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安全的原则,侦查部门与警务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规范办案、安全办案落到实处。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按照“全面、全程、全部”的要求,由技术部门配合办案部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加强服务型窗口建设,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围绕自治区检察院“建设标准化、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建成了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备齐全、服务到位的控申举报接待大厅和案管大厅,主动公开案件信息,热情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涉法涉诉矛盾,树立了良好的对外窗口形象。

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检察权良好运行。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顺利完成,我院共遴选11名员额制管理检察官,严格执行自治区检察院下发的《宁夏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试行)》和《宁夏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确保检察权的高效权威运行。

五、加强组织协调,着力推动基础保障服务水平升级

抓好“两房”建设,促硬件条件大幅提升。我院“两房”建设工程于2016年8月25日通过全面验收,2016年9月10日完成搬迁为办公办案提供技术保障。

抓好理论调研信息,促协调、参谋水准大幅提升。根据兰铁检察分院理论调研和信息工作要点及院党组的具体要求,加强理论调研宣传和组织工作,有效保障了政令、检令畅通,为院领导及上级单位决策提供参考。

抓好规范化管理,促服务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一是规范档案管理。二是规范财务、车辆、公务接待、物资采购等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固定资产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管理相关制度,加大后勤保障力度,切实提高为干警、为办案、为检察业务工作服务的水平。

抓好保密工作,促办公、办案保密意识大幅提升。搬家后,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自治区检察院保密办对我院保密工作督查时提出的整改意见,查问题堵漏洞,逐项整改落实,并于12月中旬启动分级保护工作。

六、从严教育管理,着力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一是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强化看齐意识,把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扎根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把握大势、胸怀全局、服务中心、保障发展的能力水平。二是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基础,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水平。制定了《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班子成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科学决策“三重一大”问题。

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战斗力、凝聚力。一是切实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学习不少于2次),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委外培训,累计46人次;开拓思路,改进教育培训方式,选派6名年轻干警到兴庆区院随案学习,提高精准、高效办理案件的能力。积极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今年我院有1人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教育,脱产学习200小时以上,1人通过司法考试。三是加强对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及履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严格落实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等院内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加强监督执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配齐纪检监察室主任,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二是督促纪检部门认真抓好廉政谈话教育。三是加大检风检纪督察力度。同时,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没有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现象。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院党组坚持对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二是丰富活动载体。通过集体学习、理论研讨、知识答题、专题辅导、院党组和普通党员讲党课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安排专题讨论3次,共15人发言,普通党员讲党课6次,撰写心得体会3次/人,并开展了手抄党章100天活动。三是确保学习效果。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适时跟踪了解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学习主动性,确保各项学习取得实效。

回顾今年的工作,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兰铁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人员结构老化,基础工作薄弱,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分级保护工作尚未完成,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尚未投入使用,检察宣传和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比较薄弱。三是与上级单位联系沟通意识和能力不足。

2017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和改革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业务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为抓手,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平安铁路、法治铁路建设和“四个宁夏”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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